《民法总论》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法律依据,尤其注重介绍我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的相关规定,同时也结合讲解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主要包括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等四个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得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解释方法解释有关民事法律规范,并运用法律推理方法正确认定民事法律事实和正确适用民事法律条文的能力。
本课程注重“课程思政”效果,力求使学生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安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教学、法律条文讲解、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际应用性,并具备一定的公安特色。
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已经进入民法典时代。普及民法典知识已经成为我国十四五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本课程教学目的是通过对我国民法典相关内容以及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培养受众基本的民事法律素质。本课程的教学任务包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规定,民法学的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基本规范。本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民法典规定及民法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和思维习惯。对于公安专业的学生而言,提高其运用民法典规范执法、积极履职以及服务人民的能力。
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课程基本内容主要分为以下模块:模块一,民法概述;模块二,民事主体;模块三,民事权利;模块四,民事法律行为。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为基本法律规范,兼顾其他民事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立足民事法律实务讲解民事法律规范和理论。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规范,初步具备民事法律的思维方式,在公安执法办案以及为民服务的工作中,具备运用民事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