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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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ontent=数据已成为新时代的生产要素,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广泛应用,数据法的逐渐体系化亦是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法学理论研究不断系统完善的必然结果,未来必将成为主流法学学科。青年学子应当勇立时代潮头,永怀赤子之心,在攀登法学高峰中追求卓越,踏上新兴法学学科学习的新征程。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数据法》课程依据数字经济时代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高效整合了大数据法律与实务领域的优质教学资源,由我国数据法学科的先行者、首个受聘于广西区块链与大数据法治战略岗位的法学八桂学者齐爱民教授领衔,由胡丽副教授、齐强军博士、陈星教授、邢晶晶博士、黄捷博士、盘佳博士、张默博士、张云杰老师等共九位授课教师组成课程教学团队。团队遵循“从数据到资产再到权利”的逻辑思维,对数据法的基本概念与渊源、全球主要国家数据战略、数据法的产生、数据法的基本理念、数据法的体系与基本原则、数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数据法律关系与数据法律行为、数据权、侵害数据权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讲授,旨在构建数据法体系。课程内容兼具理论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结合立法政策、社会热点和学者研究动态等丰富资源,为学生学习数据法提供前沿的认识视角和全新的思考空间。

授课目标

1.引导学生系统掌握数据法基本理论、数据相关权利和侵害数据权的责任等数据法律基础知识;

2.锻炼学生数据法学逻辑思维,并能运用数据法相关理论来分析、思考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提升数据个案的认知和处理能力,拓宽思维深度和广度;

3.使学生了解数据法基本理论和数据法前沿发展动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

4.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发展、滋养学生家国情怀,为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培养复合型数据法律人才。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数据法》课程适合于积极关注社会发展 、对数据法律和新生事物具有探索精神,且具备基础法学理论和数据规则意识、能将理论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的学生, 尤其适合法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

证书要求

为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环保政策,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国大学MOOC平台将取消纸质版的认证证书,仅提供电子版的认证证书服务,证书申请方式和流程不变。

 

电子版认证证书支持查询验证,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有效性查询,或者访问 https://www.icourse163.org/verify,通过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学生可在“个人中心-证书-查看证书”页面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认证证书。

 

完成课程教学内容学习和考核,成绩达到课程考核标准的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标准不同,详见课程内的评分标准),具备申请认证证书资格,可在证书申请开放期间(以申请页面显示的时间为准),完成在线付费申请。

 

认证证书申请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证书申请时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请保证所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 完成实名认证并支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并发送电子版认证证书。电子版认证证书生成后不支持退费。


参考资料

专著类

1.齐爱民著.数据法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2.齐爱民著.信息法原论——信息法的产生与体系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3.杨合庆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释义[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

4.龙卫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

5.张新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6.何渊主编.数据法学——数据法的多维呈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

7.吴伟光主编.网络、电子商务与数据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

8.施特凡妮·戈尔,梅兰妮·施图尔姆,芭芭拉·维尔德译.网络电子商务与数据法[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

 

论文类:

1.齐爱民,盘佳.数据权、数据主权的确立与大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01):64-70+191.

2.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学者建议稿[J].河北法学,2019,37(01):33-45.

3.齐爱民,张哲.识别与再识别: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与立法选择[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4(02):119-131.

4.齐爱民.论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法律综合保护的完善——以《网络安全法》为视角[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4):108-114.

5.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建议稿[J].法学杂志,2014,35(10):8-21.

6.叶名怡.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法学研究,2018,40(04):83-102.

7.任颖.数据立法转向:从数据权利入法到数据法益保护[J].政治与法律,2020(06):135-147.

8.张新宝.从隐私到个人信息:利益再衡量的理论与制度安排[J].中国法学,2015(03):38-59.

9.范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重构[J].环球法律评论,2016,38(05):92-115.

10.程啸.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中国社会科学,2018(03):102-122+207-208.

11.齐爱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J].河北法学,2008(04):15-33.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4.011.

12.雷磊.数据法学的学科定位与培养模式[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10-27(8).

 

立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链接:

https://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8/20/c_1127781552.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全文连接:

https://www.xinhuanet.com/2021-06/11/c_1127552204.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文连接:

  https://www.cac.gov.cn/2016-11/07/c_11198671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