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小慕
第4次开课
开课时间: 2020年02月13日 ~ 2020年09月01日
学时安排: 3-5小时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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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课程评价(864)
spContent=人得福、诚是本,国欲昌、税是根; 学好《税法》,做到知税、懂税,利己、利家、利国;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最强教师团队,打造最合适学习的《税法》课程; 无论您是财经类专业的在校学习者,还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财税工作者,开启您的《税法》学习之旅吧!
人得福、诚是本,国欲昌、税是根; 学好《税法》,做到知税、懂税,利己、利家、利国;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最强教师团队,打造最合适学习的《税法》课程; 无论您是财经类专业的在校学习者,还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财税工作者,开启您的《税法》学习之旅吧!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近几年来,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给予了新的希望,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高质量人才是高职教育的共识,我们不断强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综合改革,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课程创新。作为财经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税法》,在众多课程中,由于它内容的相对固定性,来源于国家颁布的税收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创新的空间,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税法的更新速度之快,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如何把握税法学习的灵魂,如何打造一门适合学生学习的《税法》课程成为我们团队追求的目标。

      《税法》课程包含的内容庞杂,如何把握“必需、够用”的教学准则是衡量高职《税法》课程的重要标准,在我们这门课程中,体现了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课程和考证密切结合,本门课程很好的融合了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中有关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达到课程和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第二、在知识内容选择上,本门课程更是还原了税法学习的本质,无论何种单一税法,都以税法基本要素来安排,充分体现了税法学习的规律性和系统性,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解决了学生在学习《税法》时时常感到繁杂的问题;第三、在每个项目的知识点上,我们尽量贯穿更多的题目来充实课堂学习,通过课堂速练、典型例题、项目实训等达到使学生掌握税法知识点的目的,实现“双课堂、双教师”的交互式学习。

      非常感谢我们的团队,他(她)克服了各种困难,分享了在实际教学中的各种宝贵经验,新的税收法律制度还在陆续推出,我们会不断完善优化课程内容,满足在校学习、在职学习的需求。


授课目标

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主要税种的基本理论,顺利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基础》课程,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课程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法》课程考试的学习开启好的开端。

课程大纲
税法基本理论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税收与税法的关系;2.掌握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3.掌握税法的要素;4.熟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和现行的税种。『技能目标』1.能够将日常经济生活与税法基础知识衔接起来;2.能够对纳税人、税率等概念建立更加准确的认识。
1.1税法学习引导课
1.2纳税人和税率
1.3税收优惠
第一周单元测验:税法基本理论
增值税法(一)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 1.了解增值税的类型和发展; 2.熟悉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3.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增值税法关于征收管理的内容。『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增值税法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2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视同销售)
2.3增值税的税率
2.4增值税的征收率
2.5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的计算)
2.6视同销售行为和销售额的确定
第二周单元测验:增值税法(一)
第二周单元作业:增值税法(一)
增值税法(二)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 1.了解增值税的类型和发展; 2.熟悉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3.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增值税法关于征收管理的内容。『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增值税法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3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3.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3.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案例分析
第三周单元测验:增值税法(二)
第三周单元作业:增值税法(二)
消费税法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 1.熟悉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目、税率; 2.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3.掌握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消费税关于征收管理的内容。『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消费税法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1消费税的税目
4.2消费税的税率
4.3一般情况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从价、从量、复合)
4.4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4.5委托加工的含义
4.6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4.7进口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四周单元测验:消费税法
第四周单元作业:消费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一)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及特点;2.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4.掌握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目标』1.能够准确认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2.能够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3.能够熟练进行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5.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5.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含高新企业和小微企业)
5.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5.4企业所得税的不征收入和免税收入
5.5企业所得税的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1)(三项经费、利息费用)
第五周单元测验: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周单元作业: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二)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和理解企业所得说的基本要素;2.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3.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理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技能目标』1.能够熟练运用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2.能够熟练进行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6.1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2)(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
6.2不得扣除项目标准
6.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免征、减征、加计扣除、加速折旧)
6.4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案例
第六周单元作业:企业所得税法(二)
第六周单元测试:企业所得税法(二)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的定义及特点;2.熟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4.掌握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目标』1.能够准确认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2.能够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3.能够熟练进行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款的计算。
7.1综合所得税目
7.2综合所得预扣预缴
7.3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7.4财产转让所得
7.5房产税
7.6契税
第七周单元测试: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
第七周单元作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理解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基本概念;2.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3.熟悉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4.了解各税种的征收管理。『技能目标』1.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税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2.能够熟练进行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计算。
8.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8.2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8.3印花税的计算
8.4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8.5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8.6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周单元测试: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八周单元作业: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关税的基本理论、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课时目标:『知识目标』1.熟悉账、证票的管理;2.了解纳税申报的内容;3.掌握税款的征收方式、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税款征收措施;4.了解税务检查;5.掌握税务行政复议、掌握税务行政法律责任。『技能目标』1.能够熟练进行账簿、凭证、发票的管理;2.能够熟练认定税务行政法律责任,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
9.1关税的计税依据
9.2关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9.3发票管理
9.4税款征收
9.5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第九周单元测试:关税的基本理论、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九周单元作业:关税的基本理论、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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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知识

本门课程的学习者应具备《基础会计》、《财政金融》等课程的学习基础。

参考资料

《经济法基础》、税务总局网站等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12 位授课老师
王延召

王延召

教授

孙进鹏

孙进鹏

副教授

杨向东

杨向东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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