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的学科,属于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之一,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设置债权法课程非常重要,无论是在司法部门还是在其他经济单位都能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起核心作用,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学生学习该课程后,能用债权法的基本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一定的研究专业的能力。
《债权法》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债权法总论;债的发生原因;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牢固树立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灵魂和生命的观念,体会契约法中的人文主义色彩,进而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学生系统全面掌握各种债的基础原理和具体制度等理论知识,并具备运用债法理论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了解和掌握债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民事的基本法律和相关的法规。
2、增强债权法意识,自觉运用债权法参与法律实践和经济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3、熟练运用债权法知识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
4、能适应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专业要求。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特别是能具有基本的创新性解决方法律问题的能力。
先修课程: 民法总论、物权法
总成绩百分制,单元测验占50%,期末考试占50%。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达到85分为优秀,可以自愿申请收费的认证证书。已取消免费证书。
[1]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余延满著,《合同法原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李永军著:《合同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王泽鉴著,《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李永军著:《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
[6]王利明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