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Content=本课程系我国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刑法学(各论)的重要配套课程,也是重要的刑事案例教学课程。通过充分挖掘和精准提炼十个全真刑事疑难案例的争点,刑事法学理论与刑事司法经验丰富的教授团队和实务专家采用“双师同堂”这一全新教学模式对案件争点进行全面深入探讨,实现刑事法理论和实务、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知识的有机融合,旨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犯罪构成,促进学生的刑事知识一体化,增强学生解决刑事疑难案例的能力,深入理解我国刑事法治的细节。
本门课程适用于学习刑法学的法学本科学生、刑事法硕士研究生、公安、司法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本课程系我国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刑法学(各论)的重要配套课程,也是重要的刑事案例教学课程。通过充分挖掘和精准提炼十个全真刑事疑难案例的争点,刑事法学理论与刑事司法经验丰富的教授团队和实务专家采用“双师同堂”这一全新教学模式对案件争点进行全面深入探讨,实现刑事法理论和实务、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知识的有机融合,旨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犯罪构成,促进学生的刑事知识一体化,增强学生解决刑事疑难案例的能力,深入理解我国刑事法治的细节。
本门课程适用于学习刑法学的法学本科学生、刑事法硕士研究生、公安、司法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1.通过刑事疑难案例的在线讨论与讲解,本门课程旨在实现学生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知识、刑事法理论和实践的充分融合,防止法科学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知识的“断裂”,填补刑事法理论与实践的“鸿沟”。
2.本课程围绕十个全真疑难案例展开,涵盖了我国刑法分则的主要章节,具体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十个专题。
3.学习本门课程,能够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促进学生的刑事法知识一体化,增强学生解决刑事疑难案例的能力,深入理解我国刑事司法实务的细节。
4.本课程采用“双师同堂”这一全新的教学模式。针对十个全真刑事疑难案例的争点,来自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刑事法理论与实践的教师从理论与实践、刑事实体与程序多维分析与全面讲解,帮助学生寻找解决刑事疑难案例的突破口和基本思路,促进学生刑事法知识一体化,从而提高学生刑事司法实践的能力。
授课目标
通过刑事疑难案例的在线讨论与讲解,本门课程旨在实现学生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知识、刑事法理论和实践的充分融合,帮助学生寻找解决刑事疑难案例的突破口和基本思路,从而提高学生刑事司法实践的能力。
课程大纲
第一专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孙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事法知识目标 (一)让学生理解和把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增强对“公共安全”“危险方法”的理解;(二)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引导学生学习刑事证据法学的相关知识。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分析本案中“天网视频光盘”“专家意见”的证据种类,逐渐熟悉刑事证据的“两力三性”;(三)初步了解我国刑事申诉的程序。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学生在融合自己所学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知识基础上,任课教师需要引导学生根据“刑事证据——案件事实——法律评价”的实践思路来分析刑事案件尤其是其中的疑难案件,初步了解认定犯罪过程中“三段论”的思维方式,从而有效避免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知识的断裂。
1.1 危害公共安全罪“孙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二专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危险驾驶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岳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一)让学生理解和把握危险驾驶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尤其是对“道路”“机动车”“醉酒”等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解以及实践认定;(二)引导学生结合犯罪构成理解和适用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一)引导学生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本案案件事实基础上进行法律评价,从而对岳某某危险驾驶的行为合理定性;(二)要求学生一方面熟悉刑事证据规则,另一方面学习精准定位适用的刑事法律规范,尤其是本案涉及的空白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者实施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三专题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潘某信用卡诈骗”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 (一)引导学生认真思考“使用他人遗留在ATM机中的银行卡取钱行为”的定性问题;(二)学生理解和把握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基本构成,合理解释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拾得”等构成要件要素,从而把握两罪的实践界限。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引导学生结合本案证据查明事实,运用合理的解释方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解释之后,对案件事实做出合理的定性。
3.1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潘某信用卡诈骗案”
第四专题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陈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 (一)学生理解与把握我国刑法第232条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二)要求学生把握分析不作为杀人的构成,尤其是本案所涉及的作为义务的来源。理解“重大的道德义务”“紧密共同体”等理论概念,了解“自我答责”理论。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一)引导学生关注本案的证据及其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二)要求学生运用我国不作为的相关理论合理评价上述案件事实。
4.1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陈某某故意杀人案”
第五专题 侵犯财产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王某某抢夺”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 刑法知识目标 (一)引导学生了解“跟车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二)学生掌握盗窃罪、抢夺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合理解释盗窃罪中“盗窃”、抢夺罪中“抢夺”、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等构成要件要素,从而把握盗窃罪、抢夺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实践界限;(三)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理解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内涵,从而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二、 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一)引导学生运用证据规则独立查明案件事实;(二)要求学生学会运用合理的解释方法合理认定查明的案件事实。
第六专题 侵犯财产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胡某某职务侵占”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 刑事法知识目标 (一)要求学生理解和把握职务侵占罪中“本单位的财物”以及司法实践中“涉案财物”的计算标准;(二)引导学生把握财产犯罪中“价格鉴定意见”审查与采信规则。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引导学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通过本案实现刑事法知识一体化。
第七专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马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事法知识目标 (一)要求学生严把“证据关”,理解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组织的实践界分标准,合理地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做到认定过程中的“不拔高、不降低”,从而“打准打实”;(二)要求学生初步理解和把握“套路贷”这种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并结合相关犯罪构成进行合理认定。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刑事司法实践中“证据种类多”、“案件事实多”、“疑难问题多”的案件。通过本专题的讲授与讨论,学生运用证据规则审查本案的证据并查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学生通过“找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关涉的刑法条文、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和“释法”,对本案进行合理的认定。
7.1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马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第八专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黄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杨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要求学生理解和把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基本构成,以及其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限。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学生运用证据规则把握本案的事实,并对相关事实进行合理定性。
8.1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黄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杨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第九专题 贪污贿赂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毋某某受贿”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 (一)受贿罪基本构成的理解与适用;(二)受贿数额的认定问题;(三)如何理解我国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行为人索取、收受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价值较大的财物,可能影响其职权行使”的情形?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遵守刑法的解释方法,对受贿罪以及其他罪名的基本构成进行合理解释并合理适用。
第十专题 渎职罪
课时目标:通过全面讨论与深入分析“崔某某等玩忽职守”一案,实现以下教学目标:一、刑法知识目标 (一)渎职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二)渎职罪中“因果关系”的判定。二、刑事法知识一体化目标 引导学生构建起“从犯罪客观要件到主观要件”的审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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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知识
选课的学生或者其他社会人员应当具备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前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