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向前推进,调解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重要方式愈来愈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学界对调解制度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仍然十分薄弱,很多人把调解“妖魔化”为法治的对立物或“神化”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本课程基于此背景,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湘潭大学共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司法部与湘潭大学共建的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多位调解资深名师的力量,力图剥去附着于调解之上的意识形态话语,澄清关于调解的话语偏见,挖掘调解的实践价值,重塑调解的新理念和新思维,为广大学子还原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应有面貌。
通过系统地学习本课程,不仅使得学生较为系统掌握调解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程序流程,而且使得学生调解理论知识迁移能力和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法学阅读、翻译和书面表达能力都能得到大大的提高,力争培养学生成为一名具备新思维与新理念的“调解者”。
总成绩百分制,其中:
单元测试占30%;
课程讨论占20%(注意:以活跃度为判断依据,学生在讨论区的“课堂交流区”内进行至少10次有效的讨论,即在“课堂交流区”的讨论主题下至少回复10次,方可获得该部分满分,在其他讨论区进行的讨论不计入成绩);
期末考试占50%。
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达到85分为优秀,可申请收费的认证证书。
1.徐昕著:《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廖永安主编:《调解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3.廖永安等著:《中国调解的理念创新与机制重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4.范愉、史长青、邱星美著:《调解制度与调解人行为规范——比较与借鉴》,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蒋惠岭主编:《域外ADR:制度·规则·技能》,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6.[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