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小慕
课程

中国大学MOOC,为你提供一流的大学教育

hi,小mooc
第4次开课
开课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 2025年07月12日
学时安排: 2-4小时每周
进行至第8周,共20周 已有 572 人参加
立即参加
课程详情
课程评价(18)
spContent=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法理学是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部分。作为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法理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教程,也是法科学子们的第一门专业课。法理学以法律现象的普遍性、一般性规律为研究对象,它研究的问题既是法学的基础问题,也是法学的核心问题。本课程从何为法学、何为法理学等问题出发,从法的本体、法的运行以及法与国家三个角度,分八章介绍了法的价值、法的概念与属性、法的要素与体系、法治与法治国家等法学基本问题。在授课过程中,我们特别穿插了许多形象生动的事例,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讲授内容。此外,本课程还尤其重视体现当代中国法治的特色,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众多法学理论前沿成果融入讲授过程。本课程试图将抽象的法理知识融汇于具体的案例和经验之中,从法律经验现象去解析法理学的基本原理,使初入门的法科学子可以贴近生活感受法理学的魅力与光芒。

授课目标

本校法学教育以培养现代化的高端法律人才为目标,在讲授传统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塑造和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理论素养和法治理念。法理学是面向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的核心课程,在塑造和培养职业技能、理论素养和法治理念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通过对法学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和法治实践的讲授,引导学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为部门法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养成法治思维,善于利用法治思维分析现实问题,初步掌握专业的法律职业技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以法学基础理论为支撑,理性思考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建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追求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执业的终极目标。

课程大纲
导论
课时目标:学习法理学需要了解法学的基本问题。导论简要概述了什么是法学、法学的学科属性、法学的体系、法学的研究方法等法学的基本问题,分析了法学到底是什么。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论同时阐释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体系和法理学的属性等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帮助大家初步领略法理学的独特魅力。
1.1 什么是法学
1.2法学的研究方法
1.3 什么是法理学
法的价值
课时目标:法的价值,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它涉及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期待,以及对法的目的、正当性和理想图景的思考,是我们从应然的角度思考和把握法律的重要范畴。价值是一个描述人与外界关系的范畴,它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的作用或意义,以及主体对客体有用性的评价。人们之所以会思考并提出“价值”这一问题,是因为人的需要。若没有人的需要,价值就不可能产生,也不能在社会中有所体现。因此,价值也可视为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在上述意义上,法的价值便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主体(人和社会)的意义,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一般来说,我们在使用“法的价值”这一表述时,主要是指“法律在发挥社会作用过程中所保护和增进的价值”、“法律自身应当具有的品质和属性”、“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等含义。法的价值具有多重属性,它不仅是客观性和主观性和统一,还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更是法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统一。在法的价值体系中,秩序、安全、自由、平等、效率、正义等具有基础性地位,它们是人们对于法的最基本的需要,是良好的法律制度所必须具备的品质,还是其他价值准则的基础。
2.1 法的价值的释义
2.2 法的基本价值
2.2.1秩序与安全
2.2.2自由与平等
2.2.3 效率与正义
2.3 法的价值冲突
法的概念与属性
课时目标:法律现象纷繁复杂,“法律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容易解答。法的概念是重要的法理学问题,法的基本特征是法的概念的扩展表达。本章简要概述了法的词源、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法概念、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法概念与本质以及法的基本特征。
3.1法的词源
3.2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法概念
3.3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法概念与本质
3.4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效力与作用
课时目标:法的效力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议题。本章通过区分法的效力与法律实效,阐释了法的效力的内涵;通过对法的效力范围的辨析,厘清了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原则。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能对人的行为产生普遍的影响或功效,本章还分析了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4.1法的效力范围
4.2法的效力冲突
4.3法的作用
法的渊源与分类
课时目标:“法的渊源”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词源上,它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代的fons juris;中文“法的渊源”一词,由近代学者从英文source of law翻译而来。词义上,fons、source,意指水流的起源,或泉水涌出的源头,以中文“渊源”对应之,既形象又准确。本章简要概述了法的渊源的基本理论、中国的法渊源以及法的分类,为后续内容的讲解作了铺垫。
5.1法的渊源的基本理论
5.2中国的法渊源
5.3法的分类
法的要素与体系
6.1法的要素
6.1.1法律概念
6.1.2法律规则
6.1.3法律原则
6.2法的体系
6.2.1法律部门的划分
6.2.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关系
课时目标:法律关系是静态的法向动态的法的转换,也是纸面上的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展开。法律关系理论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本章简要概述了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法律关系的形成与变动以及法律事实,并详细介绍了法律关系的构成。
7.1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7.2法律关系的主体
7.3法律关系的客体
7.4法律关系的内容
7.4.1权利与义务
7.4.2法律责任
7.5法律关系的形成与变动
7.6 法律事实
法律适用的方法
课时目标:法律适用方法是法律共同体所共同认可、遵循并维护的职业性思维或技术。那么,法律适用的方法有哪些?本章综合各家学说,从法律解释、法律漏洞填补与法律论证三个方面来讲述法律适用的方法,概述每种方法的含义、功能和具体的适用方法。
8.1法律解释
8.1.1法律解释的含义与功能
8.1.2法律解释的主要方法
8.2法律漏洞填补
8.2.1法律漏洞填补的释义
8.2.2法律漏洞填补的主要方法
8.3 法律论证
8.3.1法律论证的基本内涵
8.3.2法律论证的主要方法
法治与法治国家
课时目标:“法治”是一个历久而常新的概念。现代法治,其意主要为“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治既是以法律至上为基本原则,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和方式;也是以严格依法办事为行为导向,依照法律从事社会交往的活动方式和秩序状态。中国法理学中的“法治国家”,需要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中进行认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路线方针。据此,“法治国家”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进行理解。广义的法治国家可以理解为“国家的整体法治化”,它是指一个国家共同体内部所有制度、事务、行为等要素的法治化,是一个国家通过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所达到的一种宏观、整体、理想的法治状态。狭义的法治国家可以理解为“国家政权的法治化”,主要指国家结构设置和国家权力构成的法治化。狭义的法治国家可以从国家的宪制维度进行理解。从宪制层面讨论法治国家,需要先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进行细致梳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体两翼”:法治国家是“体”,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是“翼”。法治国家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发展法治是人类文明的普遍追求。近代以来,伴随着国家和民族现代化步伐的迈进,中国开始探索自身的法治发展道路。中国法治的发展道路是思想引领、经验积累和实践传新的有机统一,中国法治走的是坚持自主性法治道路与借鉴域外经验相结合的基本建设路径。
9.1法治的基本内涵
9.2法治国家的基本内涵
9.3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关系
9.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权力构造
9.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9.6中国法治的历程
法的运行
课时目标:我们已经学习了法律的本体及法律是什么,法律有什么构成的法律,在生活中会产生哪些法律关系,并了解了法律适用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在法治国家当中应该有哪些构成原则,怎么形成一个法治国家。本章内容主要简述法律的运行,我们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五个方面展现法律的运行过程。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运行的所有过程,都要遵循法治的要求。
10.1立法
10.2 执法
10.3 司法
10.4 守法
10.5 法律监督
展开全部
证书要求

为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环保政策,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国大学MOOC平台将取消纸质版的认证证书,仅提供电子版的认证证书服务,证书申请方式和流程不变。

 

电子版认证证书支持查询验证,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有效性查询,或者访问 https://www.icourse163.org/verify,通过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学生可在“个人中心-证书-查看证书”页面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认证证书。

 

完成课程教学内容学习和考核,成绩达到课程考核标准的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标准不同,详见课程内的评分标准),具备申请认证证书资格,可在证书申请开放期间(以申请页面显示的时间为准),完成在线付费申请。

 

认证证书申请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证书申请时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请保证所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 完成实名认证并支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并发送电子版认证证书。电子版认证证书生成后不支持退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位授课老师
陈柏峰

陈柏峰

教授

资琳

资琳

教授

龚春霞

龚春霞

副教授

推荐课程

彭凯平教积极心理学

大渔大师课

249人参加

彭凯平教情绪心理学

大渔大师课

70人参加
下载
下载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