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学习
刑法学分论三十二问
分享
课程详情
课程评价
spContent=杭州保姆纵火杀四人为何只定放火罪?天价索赔是维权还是敲诈勒索?我不是药神,我销售假药?刑法罪名纷繁复杂,初识者如坠迷雾。本课程由侵犯人身罪和侵犯财产罪切入,庖丁解牛,再以破坏经济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的重点罪名为抓手,撩开法定犯的面纱。让我们锚定疑难、面向司法,走出书袋、指向应用! 本次课程可选择认证学习模式和免费学习模式,学习者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参加课程: 1.认证学习模式:仅对开通了认证学习服务(付费)的学生,提供AI辅助学习功能(如AI视频分段学习和概要总结,AI字幕,AI问答和解析,AI笔记);提供认证成绩单;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的,可以自动获得课程认证证书。 2.免费学习模式:学习者不能使用AI辅助学习功能,可以学习课程全部的课件,可以参与讨论区互动,可以参加测验作业考试进行自测,但是不提供成绩和证书。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刑法学分论三十二问》兼具理论与实践性,在法律人思维的养成以及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方面,均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分则的立法体例为主线,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在建构刑法学分论理论体系的基础上,传授重点罪名的基本知识、介绍学术前沿动态、解读立法精神与目的、剖析司法实践问题于一体。


课程目的是使大家在掌握重点罪名、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的现实问题,培养刑法法律思维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举一反三。



课程内容已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调整更新,选取6个新增罪名进行专章梳理,并对适用中可能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本课程包括五大部分内容:一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绑架罪;二是侵犯财产的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侵占罪;三是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四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包括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逃税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五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袭警罪、高空抛物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授课目标

本课程秉承高阶性、创新性、能动性的基本定位,紧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知识刑法分则重点罪名”“技能分析解决复杂刑事案件”“素质刑法专业思维”“思政公平正义与人权保障的四位一体、有机融合。

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使学生牢固掌握我国刑法分则的重点罪名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修改,能够正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熟悉立法精神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理,了解各罪理论发展的新动向,形成科学完整的刑法学方法论,为后续研修或实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技能目标:通过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讲授与演练,提升学生结构法律事实、梳理法律关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复杂刑事案件的本领,锻炼学生司法运用和实际操作能力。

3.素质目标:通过自主讨论分组对抗教师讲评的方式,培养学生先形式后实质、先客观后主观、先违法后责任和法秩序统一的刑法专业思维。

4.思政目标:以罪刑均衡与罪刑法定为笔,勾勒出能够彰显学科个性的思政线索——公平正义与人权保障,并借助真实案例对学生进行国情、社情教育,向学生实事求是地、辩证地传达我国法治、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使命担当。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建议已修读完成《宪法学》《刑法学总论》相关课程。

参考资料

1.《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下册·各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第2版

2.阮齐林、耿佳宁:《中国刑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常见问题

Q : 如果对单元测验或期末考试参考答案有疑问,怎么办?

A :  可私信课程助教,一旦经教学团队研判确有问题,会在课程首页发布公告予以更正。

Q :  开课周期?

A :  本课程计划每年开设2-3期。 

Q : 是否包含《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

A : 包含。已补充第十八章《刑法修正案(十一)》部分新增罪名(知识点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