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刑法分论》,系法学专业专业核心课程,与《刑法总论》共同组成《刑法学》主干课程。本课程以刑法典中规定的具体罪名作为内容,但不同于传统的《刑法分论》课程,本课程强调在有限的时间内,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因此,在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仅以刑法分则中各章节的重点、多发罪名作为讲授对象,并且,本课程讲师团由3位老师组成,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各一人,结合3人主讲人的学术研究专长,有针对性的拟定课程大纲、分配课程内容。
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总评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80分为优秀。注重过程性考核。具体而言:
平时成绩(30%):由课后练习、课后讨论等形式测评;
期中成绩(30%):期中试题,案例分析题为主;
期末成绩(40%):期末考试。
学习者应当首先修完法学专业《法理学》《刑法总论》等课程,方可选择本课程。
第一编(1课时) 刑法分则概说(王彦强老师主讲)
第二编(3课时)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概述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交通肇事罪
第三编(5课时)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生产、销售假药罪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四编(5课时)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刘涛老师主讲)
1.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犯罪
2.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侵害性权利的犯罪
3.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3:侵害自由的犯罪
4.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侵害名誉、隐私权的犯罪
5.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5:其他
第五编(4课时) 侵犯财产罪(刘涛老师主讲)
1.抢劫罪
2.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3.敲诈勒索罪及其他
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第六编(4课时)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王彦强老师主讲)
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
2.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
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
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
第七编(2课时) 贪污贿赂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贪污贿赂罪
2.受贿罪
第八编(1课时) 渎职罪(刘涛老师主讲)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张明楷:《刑法分则解释原理》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陈兴良主编:《判例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陈兴良主编:《刑法各论精释》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
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
王作富、刘树德:《刑法分则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