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述

本课程《刑法分论》,系法学专业专业核心课程,与《刑法总论》共同组成《刑法学》主干课程。本课程以刑法典中规定的具体罪名作为内容,但不同于传统的《刑法分论》课程,本课程强调在有限的时间内,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因此,在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仅以刑法分则中各章节的重点、多发罪名作为讲授对象,并且,本课程讲师团由3位老师组成,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各一人,结合3人主讲人的学术研究专长,有针对性的拟定课程大纲、分配课程内容。

证书要求

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总评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80分为优秀。注重过程性考核。具体而言:

  1. 平时成绩(30%):由课后练习、课后讨论等形式测评;

  2. 期中成绩(30%):期中试题,案例分析题为主;

  3. 期末成绩(40%):期末考试。

预备知识

学习者应当首先修完法学专业《法理学》《刑法总论》等课程,方可选择本课程。

授课大纲

第一编(1课时)  刑法分则概说(王彦强老师主讲)

第二编(3课时)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概述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交通肇事罪

第三编(5课时)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生产、销售假药罪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四编(5课时)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刘涛老师主讲)

  1.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犯罪

  2.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侵害性权利的犯罪

  3.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3:侵害自由的犯罪

  4.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侵害名誉、隐私权的犯罪

  5.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5:其他

第五编(4课时)  侵犯财产罪(刘涛老师主讲)

  1.抢劫罪

  2.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3.敲诈勒索罪及其他

  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第六编(4课时)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王彦强老师主讲)

  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

    2.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

    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

    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

第七编(2课时)  贪污贿赂罪(蔡道通老师主讲)

  1.贪污贿赂罪

  2.受贿罪

第八编(1课时)  渎职罪(刘涛老师主讲)


参考资料
  1.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2. 张明楷:《刑法分则解释原理》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 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4. 陈兴良主编:《判例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5. 陈兴良主编:《刑法各论精释》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

  6. 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7. 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

  8. 王作富、刘树德:《刑法分则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