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属公安院校,作为中原警官的摇篮,于2010年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为了达到本科教育教学的标准,学院在各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加快了新校区建设,在进行教学训练场馆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工作常抓不懈,特别是对公安专业警务技能相关课程教学越来越重视。新一届院领导班子成立以后,为适应新时代公安教育发展要求,制定了“政治坚定、体能充沛、业精技良、法治思维”的全新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把警务技能课程教学放在我院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位置。
《警察防卫与控制》是按照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的公安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内容有:警察防卫与控制概论、人体关节与要害部位及其攻击方法、警察防卫基本技术及其应用、主动控制技术、解脱控制技术、基本功训练、现场紧急救护。通过对警察防卫与控制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攻防格斗技巧、快速解脱技术、主动抓捕技能,让学生对执法执勤时使用的防卫与控制技能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逐步培养学生“追得上、打得赢、说的过”的警察职业能力。项目组全体教师团结协作、争先创优,致力于全面提高警察防卫与控制课程的教学效果,为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服务。
警察防卫与控制是指人民警察依据法律,在不准使用、来不及使用或者不宜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况下,以徒手技能保护自身、群众安全,制止违法犯罪,缉捕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重要的必备警务实战技能。警察防卫与控制是警察武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国家依法赋予警察用来确保强制权的有效实施,确保有效履行职责和保护自身安全一种强制手段。
警察防卫与控制课程是近年来新兴的课程,其原称为警察擒拿格斗。在传统擒拿格斗课程的教学中,借鉴了军事体育中的擒敌技术,以及拳击、柔道、散手、跆拳道等对抗性竞技项目的技术动作、训练方法以及竞赛对抗形式,从事教学训练工作的教官也多是专业运动员,甚至是全国性专业格斗比赛的冠军,对前期提升民警的格斗技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全面铺开,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科技不断进步,舆论监督不断完善。对警察执法合法化、合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体现在使用各种强制措施时受到法律的约束越来越严格,还体现在公众、媒体对警察执法规范化的监督、关注和评论,以及违法人的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这就要求警察必须习惯在“阳光”下执法。因此,警察在执法中需要更加注意武力使用程序上的合法性和武力使用等级选择上的合理性。这也导致在大量的执法勤务中,警察需要去有效的判明现场的情况,对阻碍执法的行为依法进行警告、传唤,对不听劝阻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带离、缉捕。因此,警察的防卫与控制体现出典型的被动性而非主动性,单纯的主动攻击性技能训练已经不能满足民警的执法工作需要。此外,警察教育训练长期存在工学矛盾,案多人少的现状导致训练时间根本无法保证,客观上造成警察“技能生疏,眼高手低,看着都会,做着都错,关键时刻手足无措”。面对上述问题,原有的主动攻击性的擒拿格斗课程的局限性逐渐显现,特别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对被动执法现场,以及武力等级不断转换的执法现场,徒手防护与控制能力显得尤为不足(注意:擒拿不等于控制,很多现场不是上来就符合缉捕的条件的)。因此,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重在解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针对不同执法对象,有针对性、选择性的讲解了每个防卫与控制动作使用的适合的情形和战术时机。让警察能够在最短时间里利用最有效的动作快速摆脱执法对象的纠缠,迅速拉开距离,从而有时间选择合适的武力对执法对象进行有效的控制,充分体现了技能动作战术化的原则。同时也继承了擒拿格斗中主动控制技术里快、狠、准、稳的优点,力求在缉捕条件成熟时一招见效。
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的开设,是为了通过训练防范执法执勤中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是为了通过训练让学员学会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方法、策略及技巧,不仅能够让学员从心理上“把每一天当作临战,把每一次勤务当作实战,把每一次检查当作遭遇战”,而且能够让学员在遭遇战中从容应对。同时通过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的训练,让学员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勇敢的自卫,并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果断地实施控制,进而达到安全、有效、依法、合理控制执法现场、缉捕嫌疑人的效果。
“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纲”和“宗旨”。我院作为省属唯一公安本科院校,办学定位要瞄准河南公安需求,紧紧围绕中部崛起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体能充沛、业精技良、法治思维”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和捍卫者。公安教育必须为河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贴近公安实战,服务公安实战。《警察防卫与控制》课程是警察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课程之一。提高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教学训练水平,提升学生体能和技战术素养,增强个人警务实战能力和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已成为公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警察防卫与控制教学训练的目标就是提高学生在对抗状态下的防卫与控制能力。当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违法犯罪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辱骂推搡民警,暴力抗法层出不穷。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基层警察受伤、牺牲的人数正随着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而逐年上升。通过基层典型案例调查发现,当前我国暴力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以徒手或刀具作案为主,公安民警在控制歹徒采用徒手制服为主,警械制服为辅,很少使用枪支。在打击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警察不可避免地要和犯罪分子进行直接的身体接触对抗。所以警察必须具备过硬的防卫与控制能力,公安院校担负着培养未来警官的重任,如何加强对学生进行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训练,是公安院校应该加以重视的严峻课题。
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也随之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成了警察执法的基本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要求警察在使用语言、徒手、警械、武器等手段执法时,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是说要求警察“自废武功”,放弃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的培养。并且警察的基本功训练是警察保护自身安全,提高执法能力,完成本职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如果缺少过硬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使用警用器械和制敌战术也会受到很大的牵制。实战对抗中就会力不从心,出现平常练习“中看不中用”的问题。
我国警务技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初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基础,执法程序化、规范性也在逐步提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警务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但从我国警务技能教学上来看,由于逐步借鉴西方和香港地区警察培养的经验,在内容的设计上重视了警械和武器的训练和使用,从而忽视学生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的训练;过于重视站立状态下的训练,忽视了摔到后的控制技术的训练;过于重视执法规范和程序的练习,缺少在执法过程中灵活多变的对抗性训练。所以,警察防卫与控制的教学中更要重视学生在对抗状态下的防卫与控制能力的培养。
徒手状态下的防卫控制训练就更加突出这样的目标,只有在激烈的对抗环境下训练,实战中才能更好地达到训练效果。难以想象,从未经历过激烈的实战演练和严酷的对敌训练的警院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如何面对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式,能如何在穷凶极恶的歹徒面前能完成任务,一名在执法擒敌过程中无法保护自己的警察,又如何保护人民群众?
总之,大力增强公安院校学生在防卫与控制训练中的激烈对抗性能力的培养,是提高警察在执法时的自信心,增强警察执法水平,保护自己安全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公安院校的教学中,应从我国警务训练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大胆的引进、吸收和创新,加强对学生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的训练,加入遇袭应对、地面控制技术,综合对抗技术等等,健全防卫与控制技术系统,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使学生真正学以致用,胜任公安执法工作的需要,真正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现象,真正地服务于河南公安事业。
徒手格斗、警察防卫与控制
《警察防卫与控制》吴尚、聂洪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