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开设的《民法总论》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也是民法学的入门课。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内容。
本门课程主要是民法总论内容,具体包括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等内容。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具备以下方面的素养:第一,全面系统地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除掌握学界的通说观点之外,还了解相关的经典文献。第二,能够熟知我国民法总论方面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第三,能够运用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分析解决具体的案件。通过讲解分析典型案例,培养学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第四,能够为之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实践,使受众了解民法总论的历史进程和现状,了解民法学的基本特征,进而认识民法学丰富多彩的内容。二、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实践,使受众认识民法总论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学会运用正确的民法理论分析民事法律关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受众的基本法律素养。三、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实践,教研相长,深入梳理和剖析民法总论背后的法理,建构民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一、成绩构成:
单元测验占40%:在学习完章节内容后学生需进行单元测验,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成绩60%:学生在学习完本门课程后需要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成绩等级:60分~85(不含)分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证书发放
本门课程暂无证书发放
法理学基础知识,宪法学原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唯物史观
《民法学》作者: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法律出版社,第五版
《民法总则——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作者:杨立新,法律出版社
《民法》作者: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上下册,沈德咏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