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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评价
spContent=目前法律工作者最缺乏的是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未作规定时如何发现规则的能力,因此,本课程旨在结合疑难行政案件讲解中国行政法原理,并着重培养如何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发现规则的能力和相应的论证说理能力。本课程欢迎已学过宪法的同学学习,也欢迎在实务部门工作需要重新回炉行政法研习的同志参与讨论。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行政法是宪法最主要的实施法,是与民法、刑法并列的三大实体法之一。宪法所确定的国家机构职责的履行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都离不开行政法的贯彻和落实。行政法旨在规范政府行政权的行使,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由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从出生到进入坟墓,都处于政府的管理之下,因此,了解行政法,并运用行政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行政,预防和阻止行政机关越权行政和滥用职权,就显得非常必要。同时,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

 随着我国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案件大幅度增加,各级地方政府对依法行政越来越重视,百姓越来越懂得运用行政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的处理也越来越体现为:“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找关系不如充分的论证说理”。然而,要在行政案件处理中进行充分的论证说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不开行政法基本原理的指导。

本课程分为十篇,内容包括:行政法原理概论篇,行政法基本原则篇,行政的主体、依据和手段篇,行政行为一般理论篇,行政许可原理篇,行政处罚原理篇,行政强制原理篇,行政征收原理篇,其他行政行为原理篇,行政救济原理篇。

在讲解行政法原理的过程中,主讲老师会着重穿插一些疑难行政案例的分析,以帮助同学们加深对行政法原理的理解。为了让同学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行政案件处理中论证说理的方法以及如何运用行政法原理,本课程特地安排了几次具有挑战性的案例分析作业。同学们只有在提交了作业之后,才可以看到老师亲自撰写的法律文书(起诉状、上诉状、代理词、申请书、专家法律论证意见等)。

下面这道案例分析题就是主讲老师安排的具有一定挑战性的案例分析题之一。如果你觉得回答不好下面这道案例分析题,建议你先来学习中国行政法原理。

【案情】中国内地的甲公司与中国香港乙公司于2000年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每页都盖有双方的骑缝章。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在办理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手续时,应当由中方投资者甲公司报审批机关审批,且合作企业合同应自合作企业设立批准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在办理合同章程审批手续时替换掉了合同的有关内容,仅保留了最后的签字盖章页。某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8日向中方投资者颁发了合作企业设立批准证书,并由其下属某区投资促进局出具了合作企业合同审批通知单,其内容大意是:1.同意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2.本通知单有关投资额、注册资本、合作期限、经营范围等的规定与合作企业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批准通知单为准。由于现行法律制度没有让外方投资者乙公司参与到审批程序中来,合作企业合同审批决定也未送达乙公司,因此乙公司对于甲公司更换合同文本内容一事毫不知情。甲乙双方成立的合作企业实际履行的合同是甲乙双方都盖有骑缝章的那份合同文本。2006年,双方合作破裂,经过仲裁后决定解散合作企业,但在分配合作企业财产时甲乙双方起争议:甲方要求执行报审批机关审批并在审批机关存档的那份合同文本,而乙公司要求执行双方共同签署且每页都盖有双方骑缝章并实际履行的那份合同。

【问题】

1.我国关于合同章程审批程序的规定是否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

2.对合同章程作出的审批决定属于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3.审批机关对合作企业合同作出的审批决定对合作企业合同这一民事合同的效力有怎样的影响?

4.如何理解原《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自审查批准机关颁发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的规定?

5.如果不服区投资促进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审批决定向法院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

6.法院民事审判庭或者仲裁机构在处理甲乙双方分配合作企业财产的民事纠纷时,是否应征求审批机关的意见?

7.请为乙公司设计一套维权方案。

   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都请详细说明理由。


授课目标

1. 使学生初步掌握中国行政法基本原理,能运用基本原理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问题进行解释以及结合法条处理个案。 2. 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论证能力和水平。 3. 了解行政法学理论前沿,并学会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建议在学完宪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之后再学习本课程。

证书要求

为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环保政策,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国大学MOOC平台将取消纸质版的认证证书,仅提供电子版的认证证书服务,证书申请方式和流程不变。

 

电子版认证证书支持查询验证,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有效性查询,或者访问 https://www.icourse163.org/verify,通过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学生可在“个人中心-证书-查看证书”页面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认证证书。

 

完成课程教学内容学习和考核,成绩达到课程考核标准的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标准不同,详见课程内的评分标准),具备申请认证证书资格,可在证书申请开放期间(以申请页面显示的时间为准),完成在线付费申请。

 

认证证书申请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证书申请时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请保证所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 完成实名认证并支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并发送电子版认证证书。电子版认证证书生成后不支持退费。


参考资料

1.马工程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2版。

2.应松年主编:《中国当代行政法》,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3.应松年、姜明安、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4. [德] 毛雷尔:《行政法》,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 [日] 盐野宏:《行政法总论》《行政组织法》《行政救济法》,杨建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 [韩] 金东熙:《行政法Ⅰ》《行政法Ⅱ》,赵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 杨解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上、中、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9. 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 肖泽晟:《公物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1. 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2翁岳生:《行政法(上册、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3.[美]皮尔斯:《行政法(第五版)》,苏苗罕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4. 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