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C学校专有课程
婚姻法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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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ontent=本课程以系统讲授婚姻法与继承法为主线,关注比较法前沿,追踪社会热点,司法实践最新动态,内容上突出国际性、理论性、实践性;讲授方式上追求深入浅出,通过每节一个提点案例,对难点和重点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剖析。适合法学专业和其他专业学生学习婚姻法与继承法,也可以满足社会人士的学习需求。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方向课程,也适合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及社会其他人士学习。这门课程的名称是《婚姻法与继承法》,以婚姻法学和继承法学为讲授对象。这种合并是基于婚姻法与继承法都是以调整基于自然人在血缘和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所引起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基于这种调整对象的共性,我们把婚姻法学和继承法学合并为一门课程。

      但是,婚姻法和继承法在调整对象上又具有自己的个性。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这种身份引起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而继承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这种身份关系引起的遗产继承关系。这种调整对象上的个性,又决定了婚姻法学和继承法学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结构。

      对于婚姻法学的基本结构,我们从两个方面介入;第一,从调整对象的范围看,婚姻法调整的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因此,婚姻法包括两个部分,狭义的婚姻法和家庭法。其中婚姻法包括,结婚法、婚姻效力、离婚法;家庭法包括,亲子关系法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法。 第二,从婚姻法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调整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把婚姻法的结构分为动静两条线索。婚姻法在动态上规范身份关系的变动,如结婚,父母子女身份确认,离婚;在静态上规范基于这种身份关系所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和离婚的后果。  
        继承法规范基于身份所发生的遗产继承关系。因此,继承法的知识结构图主要包括继承法基本理论和几种遗产移转方式这样两个部分。继承法基本理论包括,继承和继承法的概念以及围绕继承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所展开的,继承人(是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继承权(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从遗产的移转方式来讲,我们重点讲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他两种遗产移转的方式,即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将穿插在法定继承和遗产继承中,结合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此外,由于本门课程用于翻转课堂,因此,这门课程的部分内容,我们放在了讨论区。按照授课进度,我们的课程团队在每一章,都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立法、司法和理论的热点和难点,和大家一起讨论,为大家发放相关的资料。如第一章,婚姻法的性质和特点;结婚一章,未来民法典应规定哪些结婚的实质要件,非婚同居关系是否应当规范和如何规范?婚姻效力中,夫妻忠诚义务、生育权在未来民法典内,是否应当规范,如何规范?我国未来民法典法定夫妻财产制应如何选择?父母子女关系一章,关于父母子女身份确认制度,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如何设计?子女的血统知情权,父母的血统知情权在未来的民法典中是否应当规范;离婚一章,由于篇幅所限,一些关于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热点问题,我们将在讨论区里和大家分享。在继承法中,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知识,也将在讨论区为大家发放资料,并通过一些案例和大家一起讨论。

授课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与学习,使学生扎实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婚姻家庭法的相关理论问题,了解比较法的最新动态,以培养学生对婚姻家庭立法、司法解释和案件的分析能力,认识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形成处理家事案件的正确的价值观。

成绩 要求

单元测验30%,课堂讨论10%,期末考试60%

85-100优秀,60-84合格。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宪法、民法等基础知识和理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