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律理论、思想和历史的学习,多以文字文献的阅读和分析作为教学资料,少数涉及图像资料的学习,图像的功能也仅限于辅助文字文献。为探索法律理论、思想和历史的新的教研方法,本课程参读美学、艺术史学、图像学中的视觉形象和研究方法,探索图像不仅作为法理学新的教学资源,同时以法律图像为线索,在共同的思想史背景下,借鉴艺术图像学研究方法,解读图像中的法律主题及其蕴含的历史和思想,建立法律思想史的艺术观念史参照系,建立以图像为主体的法律理论研究,从而获得一种新维度的法律理论认知。
这些解读内容涉及古希腊法律思想,基督教中的法律思想,启蒙时代的古典自然法思想,实证的和功利主义法律思想,历史法学家的法律思想,以及现代法学家法治思想等等,同样涉及古希腊罗马艺术图像,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图像,巴洛克时期的艺术图像,新古典美术作品中的图像,现代艺术作品中的图像,也包括部分的中国古代艺术图像和政治法律思想。
课程以经典文献的解读为基础和脉络,通过引入艺术作品、艺术图像和其他影视资料,一方面,借助感性资源教授理性的、抽象的知识和理论,遵循了学习和认知的规律;另一方面,将法律历史、思想和理论的学习放置在更大的思想史和艺术史的视域之中,对于传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学是一种革新,同时也更适于线上教学的形式。
结课成绩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 平时测验30%:单选+多选
· 平时作业30%:基本知识简答
· 结课考核40%:选择恰当艺术图像,可从任一角度解读(800字)
最终评价分为两等
· 合格成绩:60分以上
· 优秀成绩:8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