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在本科教学第四个学期开设,属于实践选修课程,授课对象以学完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总学时为32课时,学分为2分。学生近距离的接触原始案卷材料。通过积极的教学探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基本能够独立阅读并分析案卷材料,能够掌握案件办理的具体细节和司法实务流程,在阅读案卷材料的基础上学生都能够学会分析和论证案卷材料中各类书证、物证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能够理解各类证据的证明对象,能够学会归纳控诉方的控诉依据,学生逐渐明白如何提起公诉,如何从无罪、罪轻的角度来思考案件,来探寻案件的辩护思路,能够挖掘犯罪的原因,逐步理解刑法总则和分则的立法规定是如何在司法实务中得到适用,培养了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的达到了本课程的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有五,具体而言:
课程目标1:能够独立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件办理流程,能够以自学为主学习司法实务流程;
课程目标2:具备阅读案卷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论证案卷材料中各类书证、物证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能够理解各类证据的证明对象;
课程目标3:归纳控诉方的控诉依据,让学生明白如何提起公诉;同时,让学生懂得如何从无罪、罪轻的角度来思考案件,来探寻案件的辩护思路;
课程目标4:能够分析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挖掘犯罪的原因,理解刑法总则和分则的立法规定是如何在司法实务中得到适用;
课程目标5:通过分析刑事案件,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和终极性评价,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形成性评价通过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线下课堂任务完成情况、实践训练、参与讨论、交流互动等环节考核学生。终极性评价通过期末考试评价。
具体的考核和成绩评定方法具体如表1所示。本课程的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终极考核。过程考核(平时成绩)占了总评成绩的60%,终极考核(期末考查)成绩占了总评的40%。过程考核中,线上考核成绩占了总评的30%,考核内容包括测验、作业、期中考试、讨论和域外成绩,占线上考核比例分别为:测验占20%、作业占20%、期中考试20%、讨论20%以及域外成绩占20%。
考核类型 | 考核内容 | 考核依据与方法 | 占总评成绩的比重 | |
过程考核 | 线上 | 测验 | 测验有3次机会,最终取最高分 | 30% |
作业 | 由教师评分,或者学生互评 | |||
期中考试 | 考试成绩 | |||
讨论 | 发帖或回帖5次以上获取满分,未到5次,按比例减分 | |||
域外成绩 | 观看视频时间达400分钟以上可获满分,未达时间按比例减分 | |||
线下 | 课堂表现 | 根据出勤、参与讨论、回答问题情况和小组竞赛等打分 | 10% | |
课堂小组汇报 | 根据课堂汇报情况及相关准备情况打分 | 10% | ||
实践环节 | 根据学生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和专项训练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10% | ||
终极考核 | 线下 | 期末考查 | 考查成绩 | 40% |
总评成绩 |
| 100% |
熟练掌握《刑法》的全部内容
刑法典分为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刑法附则部分仅一个条文,规定《刑法》了施行的日期和宣布在修订刑法生效后某些单行刑法的废止和失效。刑法总则编规定了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分则编规定了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总则指导分则。
编下分章,“总则”设5章,即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 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分则”设10章,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按特定顺序排列。章下分节,节下分条,条下分款。
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全部内容
1.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用最新版(备注:版本经常有修改)。
2.刑法学(修订版),苏惠渔主编,法律出版社,用最新版(备注:版本经常有修改)。
3.《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法律出版社。
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刘德权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5.中国裁判法律文书网
6.《刑事案例导论》,谢勇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